盐城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竞赛目录(修订)
盐师院教〔2024〕18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竞赛的有效组织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权威性、有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培育)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4号),结合二级学院自主申报和专家论证,现对《盐城师范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盐师院教〔2023〕15号)作如下修订。
第一条 教务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管理协调工作;教务处负责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团委负责“挑战杯”和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他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具体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条 竞赛牵头单位成立赛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工作组确定竞赛联络人,创建工作群号,发布赛事通知,组织培训,征集参赛作品,组织校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以上竞赛。
第三条 我校学科竞赛A类赛事,主要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确定(附件1);我校学科竞赛B类赛事,主要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科竞赛省级赛事认定(培育)结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4号)文件,并结合二级学院专业特色及具体情况确定(附件2)。学科竞赛A类赛事和B类赛事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对职责范围内事项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认定竞赛目录(修订)盐师院教〔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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